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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漳人社〔2013〕201号
2013-11-05

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

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漳人社〔2013〕201号

各技工学校:

现将福建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闽财教〔2013〕85号)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闽财教〔2013〕88号)转发你们,请根据两个《管理办法》规定要求,进一步加强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,切实保障资金运行规范安全。

附件1: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

附件2: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

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3年11月5日

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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