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社厅
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漳人社〔2013〕201号
各技工学校:
现将福建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闽财教〔2013〕85号)和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闽财教〔2013〕88号)转发你们,请根据两个《管理办法》规定要求,进一步加强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,切实保障资金运行规范安全。
附件1: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
附件2:《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
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11月5日
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印发